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神學碩士課程

課程目標

提供教牧領袖的進修機會,提升學術研究程度,加強牧養和教導能力。

 

課程特色

學生在特定範圍內作深入研究,由指導教授作出適切和專業指引,循序漸進地建立在專門學術領域的知識。

 

課程內容

  1. 按主修範圍共修5科,每科4學分,共20學分。(最少一科為專題研討)

  2. 論文:佔10學分;中文字數不少於5萬字,英文字數不少於2萬5千字;撰寫論文前必須先通過主修範圍的綜合考試。

  3. 主修範圍

入學要求

  1. 學歷:持道學碩士(MDiv)或同等學歷;及

  2. 提交一份就主修範圍曾撰寫的專文或研究;及

  3. 提交一份約500字的學習計劃書;及

  4. 入學筆試及面試合格。

附註:主修新/舊約研究者,若未修畢有關原文科目,須先補修有關原文科目(有關學分不計算於課程內),並需要通過希伯來文或希臘文的入學試。如申請入學時已修畢原文,則只需要通過希伯來文或希臘文的入學試。

 

修讀形式

修讀期為兩至六年,共修30學分,包括完成佔10學分的論文。

 

畢業要求

  1. 須於六年內修畢30學分,總平均成績不低於B-(總平均積點達2.75或以上)。

  2. 須通過本院對主修範圍提供的綜合考試及完成10學分的論文。

下載 入學申請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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